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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行实行贷款专柜集中放款
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行贷款下柜业务,防范因下柜通知书、贷款合同、借据不能及时传递造成的会计人员无法核对贷款利率、金额等相关贷款数据的操作风险,我行设立贷款集中放款专柜,对贷款进行集中专柜放款。
放款专柜设于各授信执行部所在支行,可避免目前贷款发放过程中出现问题只能电话沟通的情况,从而大幅度提高了下柜效率。
根据我行目前贷款下柜的实际情况,设立总行放款专柜(营业部)、公司二部放款专柜(宁发支行)、小企中心放款专柜(广开支行)、西部开发部放款专柜(库尔勒支行)、东部事业部放款专柜(绍兴支行)共五个放款专柜。
放款专柜负责贷款下柜发放、展期等会计操作。一般贷款批复后,由放款专柜接收授信执行部下柜指令,审核下柜通知书、贷款合同、借据原件等内容与系统数据无误后,将贷款直接发放至相应支行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中。放款专柜还具有贷款合同、借据的管理职能,负责保管贷款下柜所需的下柜通知书、贷款合同、借据等资料原件,并根据借款人归还本息直至贷款结清的交易记录登记借据、保管贷款合同等。
自6月16日我行正式实行贷款集中放款处理以来,放款专柜柜员凭授信执行部提供的下柜通知书、贷款合同、借据等原件办理下柜业务,能够及时地核实系统中相关贷款数据与贷款借据、合同是否相符,更好地解决了之前支行贷款下柜见不到贷款借据、合同,无法核对的问题,从根本上控制了操作风险的发生,进一步促进了我行贷款业务健康长足的发展。(结算会计部 田丽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