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A类点钞机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告
根据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针对此项目的采购需求,现面向社会征集合格供应商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。
一、采购需求
我行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现拟采购60台A类点钞机具。各供应商可任选沈阳中钞信达(JBYD-XD-2108)、辽宁聚龙(JL202A)、日本光荣(GFS-50CN)其中任一产品,在产品参数完全满足我行招标需求的情况下,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参与投标。
二、资格要求(实质性要求)
1.供应商必须为国内正式注册的法人公司,具备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。
2. 提供本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。
3.若投标人为代理销售商,须具备所投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资质。
4.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。
5.供应商在本行所属辖区应具备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,有强大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合作精神。
三、实施能力要求
1.供应商应提供本公司自2012年来实施的至少3家本项目拟投品牌产品的银行业销售案例,并附文字说明。
(1)合同复印件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、银行方联系方式等;
(2)验收报告复印件;
(3)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;
(4)第(2)、(3)项可提供任意一项。
2.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,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,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。
四、技术要求
本次招标A类点钞机应满足以下技术需求:
1.产品质量必须满足GB16999-2010《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》要求,鉴别技术种类≥9。
2.支持光学、磁性鉴伪技术,能在计算机上输出纸币的相关光学、磁性特征。
3.可以支持2015年新版100元人民币鉴伪功能
4.支持冠字号码识别,点钞机可实时完成钞券冠字号码识别并能将识别结果传送到PC机或U盘、SD卡;同时具有网络传输功能,多台点钞机同时将数据上传到同一台计算机上(点钞机数量不限),并可实现横向、纵向联网使用。
5.具有可商用的网络版冠字号码数据管理系统软件,可实现存储、查询、统计、跟踪、导出等功能。
6.送钞台和主接钞台容量应≥130张,连续工作≥4/h(点验纸币不少于200,000张)。
7.具有券别、套别、版别三种识别能力,可实现混点、选版功能。
8.鉴别出假币时进行声光报警,自动停机且假币停在接钞台的最后一张。
9.可提前预置假币号码段,当发现该假币号码时报警。
10.点钞速度,在点钞的同时记录冠字号码,速度为≥800张/分钟。
11.具有半张、粘连钞识别功能。
12.具有金额累计、预置、累加、复点功能。
13.电源适应能力,AC 220V(1±10%)50HZ(1±5%),具有自动断电功能。
14. 可以提供与点钞机配合使用的大尺寸外显。
六、应征时间
2016年2月26日至3月4日,将应征资料邮寄或送至我行。报名结束后,本行将组织评委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审,评审合格的将参加本行组织的招标活动,具体招标时间另行通知。
七、联系方式
1、单位地址: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1号楼3楼310室
2、邮政编码:300308
3、联系人:秦景健
4、联系电话:24867916
5、电子邮箱:tjbhjicaizhongxin@163.com
6、传真号码:24867110
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16年2月26日